运动系统第六单元手外伤及断肢(指)再植讲义
第一节 手外伤
一、损伤类型
1.刺伤——进口小,损伤深,可伤及深部组织。
2.锐器伤——常造成神经、肌腱、血管的切断伤。
3.钝器伤——可引起组织挫伤。
4.挤压伤——可致广泛的皮肤撕脱甚至全手皮肤脱套伤。
5.火器伤——特别是爆炸伤,伤口极不整齐,损伤广泛, 容易感染。
二、损伤程度检查
1.皮肤损伤的检查,包括:
(1)创口部位和性质。
(2)皮肤缺损的估计。
(3)皮肤活力的判断。
判断皮肤活力的依据:
①皮肤的颜色与温度;
②毛细血管回流试验;
③皮瓣的形状和大小;
④皮瓣的长宽比例;
⑤皮瓣的方向;
⑥皮肤边缘出血状况。
2.肌腱损伤的检查
屈指肌腱断裂——手指伸直角度加大;
伸指肌腱断裂——手指屈曲角度加大,且主动屈指或伸指功能丧失;
指深、浅屈肌腱断裂——伸直。
3.神经损伤的检查:手部感觉和手内在肌功能障碍。
4.血管损伤的检查
如皮色苍白、皮温降低、指腹瘪陷、毛细血管回流缓慢或消失,动脉搏动消失——动脉损伤。
如皮色青紫、肿胀、毛细血管回流加快,动脉搏动良好——静脉回流障碍。
5.骨关节损伤的检查
局部有疼痛、肿胀、功能障碍、畸形及异常活动者,应疑有骨关节损伤,应常规拍摄X线片。
三、治疗
1.止血:最简便而有效——局部加压包扎。
2.早期彻底清创
(1)争取在伤后6-8小时内处理。
(2)应在良好麻醉和止血带控制下进行。
(3)按从浅层到深层的顺序进行。
3.一期闭合创口
(1)创口整齐,无皮肤缺损者——直接缝合。
(2)张力过大或有皮肤缺损——自体游离皮肤移植。
(3)皮肤缺损而伴有重要深部组织如肌腱、神经、骨关节外露——不适于游离植皮,可选择应用局部转移皮瓣。
(4)创口纵行越过关节,或与指蹼边缘平行,或与皮纹垂直——“Z”字成形术。
4.术后处理
(1)包扎伤口时用柔软敷料垫于指蹼间,以免汗液浸泡皮肤而发生糜烂。露出指尖,以便观察指端血循环。
(2)神经、肌腱、血管修复后固定于无张力状态。
(3)将手部各关节固定于功能位。肌注破抗,应用抗生素。抬高患肢,防止肿胀。
第二节 断肢(指)再植
一、断肢(指)的分类
1.切割性断肢
2.辗压性断肢
3.撕裂性断肢
二、断肢(指)的急救处理——重点
现场急救:包括止血,包扎,保存断肢及迅速转送。
1.完全性断肢(指)创面可用无菌或清洁敷料压迫包扎,若有大血管出血,可考虑止血带止血;不完全性断肢(指)用夹板确实固定,迅速转送。
2.保存断肢(指)——【特别重要】
近距离:用无菌敷料或清洁布类包扎,直接送医院;
远距离:用干燥冷藏的方法保存,但不能让断肢(指)与冰块直接接触,以防冻伤,也不能用任何液体浸泡。
到达医院后,立即用无菌敷料包好断肢(指),放在无菌盘上,置入4 ℃冰箱内。
若为多个手指,应分别予以标记,按手术程序逐个取出,以缩短热缺血时间。
三、断肢(指)再植的适应证及禁忌证
1.适应证
(1)全身情况良好——必要条件;
(2)肢体的条件,与受伤的性质有关:
①切割伤——再植成活率高,效果较好。
②辗压伤——在肢体一定范围缩短后再植成功率仍可较高。
③撕裂伤——成功率和功能恢复均较差。
(3)再植时限:越早越好。
以6-8小时为限,如伤后早期开始冷藏保存,可适当延长。
上臂和大腿离断,宜严格控制,断指再植可延长至12-24小时。
(4)离断平面:越是远端的断指,再植术后功能越好。
(5)年龄:青年人及小儿亦应争取再植。老年人应慎重。
(6)双侧上肢或下肢,或多个手指离断的处理原则:
先再植损伤较轻的肢体;
先再植拇指,并按其手指的重要性依次再植。
2.禁忌证
(1)患全身性慢性疾病,不允许长时间手术,或有出血倾向者。
(2)断肢(指)多发性骨折及严重软组织挫伤,血管床严重破坏,血管、神经、肌腱高位撕脱者。
(3)断肢(指)经刺激性液体及其他消毒液长时间浸泡者。
(4)在高温季节,离断时间过长,断肢(指)未经冷藏保存者。
(5)患者精神不正常,本人无再植要求且不能合作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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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02-25运动系统第六单元手外伤及断肢(指)再植练习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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