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经精神系统第十八单元精神分裂症讲义

日期:2023-02-25 人气:185

(一)主要临床表现
  1.阳性症状
  (1)认识过程障碍:①幻觉;②思维联想障碍;③妄想;④其他形式的思维逻辑障碍。
  (2)情感过程障碍主要表现为情感活动的不协调。
  (3)意志行为方面的特殊表现 主要表现有紧张综合征的症状、意向倒错、作态等。。
  2.阴性症状
  (1)思维贫乏;(2)情感平淡或情感淡漠;(3)意志减退
  3.认知功能障碍
  (1)智力的损害(2)学习与记忆功能的损害(3)注意力的损害(4)运动协调性的损害(5)言语功能的损害
  4.临床分型 根据患者的具体表现特点,可将精神分裂症分为单纯型、偏执型、青春型、紧张型、未定型、残留型、分裂后抑郁等类型。
  
  (二)诊断标准
  1.符合描述性的定义。
  2.符合临床主要表现
  3.严重程度标准 在自知力丧失或不完整的情况下,有以下情况之一:
  (1)社会功能明显受损。(2)现实检验能力受损。(3)无法与患者进行有效的交谈。
  4.病程 精神障碍的病期至少持续一个月。
  5.排除 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、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、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等情况。
  
  (三)抗精神病药物及应用原则
  1.传统(又称第一代)抗精神病药物
  特点:有不同程度的镇静和抗M胆碱的作用。对控制兴奋、躁动、消除幻觉、妄想有效;对于抑郁、情感淡漠、行为退缩等效果欠佳;如氯丙嗪、奋乃静等。
  2.非典型(又称第二代)抗精神病药物 
  特点:既能够有效地改善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,又能够有效地改善精神分裂症的阴性症状。副作用相对较少,明显轻于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;如喹硫平、氯氮平、阿立哌唑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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